Nippon Light Metal Holdings Company, Ltd.

企业管治

日本轻金属为构筑一个能获得股东、客户、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信赖的经营体制,将企业管治的完善视为经营的重要课题之一。

与企业管治相关的基本思想

本公司集团导入了纯粹控股公司制,以作为控股公司的本公司为基础开展事业活动。其中,本公司通过筹划及决定集团整体的战略、对经营资源实施战略性分配、监督事业公司的经营等,致力促进可持续增长并增强竞争力,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提升。
本公司采用了执行董事制度,董事人数为14名(其中外部独立董事5名),通过精简架构实现了董事会的灵活运营和审议的充实完善。并且为进一步明确董事和执行董事的使命和责任,将其任期定为1年。
此外,在监察方面,本公司采用了监事制度。现有监事5名(其中包括外部独立监事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遵照遵循了监事监察标准的监察方针、监察计划等,出席以董事会为首的公司内部重要会议等,作为承担企业管治部分职能的独立机构,现有体制可对董事的职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内部治理体系

以依照公司法由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基本方针"为本,我们正在对本公司集团的内部治理构架进行完善和运营。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事业环境和经营体制的变化等在每个合适的事业单位都任命了内部治理负责人和辅助负责人的内部治理推进人,以落实这些举措。此外,每半期一次向本公司董事会汇报这些内部治理的完善和运营情况,董事会根据需要进行指示和指导。

风险管理

本公司集团对各种风险实施管理,其中包括针对事业战略的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的发生、事业的中断及停止、有损信誉和品牌形象等。环绕事业的各类风险被区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操作风险和隐患危机,我们正在完善和运营与各类风险的可能性及影响度相应的方针和体制。
我们在"集团-风险管理规定"中对本公司集团的整体经营或事业各领域内尤为重要的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做出了规定,按照"甄选潜在风险→评估可能性→评估影响度"的流程甄选风险。针对甄选出的风险制定完善包括危机应对计划在内的风险管理方针和体制,分别制定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风险管理。
各风险的主管部门会将各自的重点应对风险当作整个集团的风险来认识,实施管理从而实现降低或规避所有或个别风险的发生、在危机发生时进行应对。品质监察、环境监察、劳务监察、IT监察等风险管理部门实施监察对集团各公司的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每年两次由风险管理部门向作为风险管理负责人的总裁汇报个别课题的情况或整体状况,并经集团经营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

体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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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可以通过PDF方式查看向东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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